两部门印发《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10月2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到2025年,聚焦基础设施、运载装备、系统平台、电子单证、数据交互与共享、运行服务与管理等领域完成重点标准制修订30项以上,形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系统全面、先进适用、国际兼容的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打造一批标准实施应用典型项目,持续提升智慧物流标准化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高质量标准供给。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包括基础通用标准、设施设备标准、系统平台与数据单证标准、服务与管理标准四个部分,包括标准72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28项,在研标准9项,待制定标准35项。一是基础通用标准,包括术语、编码与标识、数据资源等基础性标准。二是设施设备标准,包括智慧物流枢纽、智能化运输工具、运载单元以及智能化终端设备(如车载终端、便携式移动设备等)相关标准。三是系统平台与数据单证标准,包括交通运输智慧物流建设中各类平台、系统软件、电子单证等标准,以及数据传输与交换、信息互联、开放共享等标准。四是服务与管理标准,包括智慧化运输作业流程、运营服务、监测管理、质量评价等标准。此外,《指南》中还列出了与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密切相关,但不属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标委会归口管理的19项标准。转自:大河财立方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29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