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餐厅八成以上菜品都是预制菜 预制菜上桌应否提前告知?
不久前,山东青岛的张先生在某酒店吃饭时,发现有些菜的味道跟之前吃的不太一样,后经了解,发现食材为预制菜。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预制菜方便快捷,烹调就能吃,质量肯定没问题,能满足客人在较快时间内吃上饭的需求,且味道差别不大。对于张先生“预制菜与新鲜菜比没营养”的质疑,该工作人员支吾道,“应该差别不大吧。”“没想到这么大的酒店也用上预制菜了,而且还不告诉消费者,不问就不说。”张先生对此表示无法理解。预制菜进饭店已不是新鲜事,采访中,多位消费者对饭店使用预制菜但并不明确告知的做法表达了不满。来自山东泰安的上班族赵先生说:“我对预制菜倒是没意见,但饭店至少应该告诉我,提供的是预制菜。”记者走访了北京、天津30家酒店、外卖小店、商超,面对“是否使用了预制菜”的询问时,只有一家小碗菜饭店的店员答复说“部分菜品是预制菜”,其他店家则顾左右而言他。如一家烤鱼店,未对是否为预制菜给出回答,只表示店内的鱼和水煮肉片都是“配送式”的。在一家米粉店内,店员告诉记者,黄焖鸡是半加工的,鸡块都是提前做熟的。有商家向记者透露,自己虽然用的是预制菜但不敢对外宣传,是因为一些消费者对预制菜的认可度不高,觉得不新鲜没营养,而且预制菜行业近年来在高速发展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不少问题,对餐饮门店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除了餐厅使用预制菜未告知外,时不时曝出的预制菜质量问题,也为消费者的担忧“添了一把火”。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监督部戴媛媛介绍,江苏省消保委此前专门对预制菜的调查中,超八成消费者表示购买预制菜时遇到了食材不新鲜、菜品变质腐败、包装破损、存在过期等问题。戴媛媛说:“一是产品质量有待提升。部分消费者反映食材不新鲜、菜内含有异物、多油多盐等现象。二是产品口味需要提升,仅有三成左右消费者认为预制菜口味超过预期,消费者满意度整体而言不高。三是预制菜信息标注不全,容易使得消费者产生误解。四是消费者购买预制菜的主要渠道为线上,但是物流配送慢、没有冷链运输及提货提不到等问题时常困扰消费者。”选择预制菜的餐饮企业无非是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对于一个成熟的餐饮品牌而言,预制菜也绝非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的唯一捷径。江苏某餐饮企业董事长杨宽就表示,一家餐厅如果具有完备的供应链和成熟的厨师团队,不论是成本控制还是出菜效率,都不一定会输给预制菜。“你只要有好的供应链,你掌握好的食材源头,现做的菜不一定会比预制菜成本高。其次,只要有自己的厨师团队,相对来讲是比较完备、比较成熟的,预制菜在出菜的速度上更快这个优势,也可以被极大地弱化。”杨宽表示。即便预制菜能够为商家实现“快”和“便宜”,但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不容违背,那就是食品的质量安全。戴媛媛表示,目前预制菜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预制菜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多加关注,推出相应规范及标准,而商家自身也应该从源头把好关。“第一是把好食品安全关,针对预制菜‘两次烹饪’的特点,严格生产标准,采用绿色安全环保的包装材料,确保食材安全。第二对于预制菜品明码标价,并在醒目位置标识套餐内菜品内容、食材种类、菜品分量、生产日期、保质日期、储存方式等重要信息。第三是保证商品运输条件,提高配送效率,提示消费者最佳运输距离,品尝时限,避免因为长途运输造成产品风味丧失。第四是细分菜品品种类别,提升预制菜口感风味。例如同一菜品,可以做香辣、麻辣、偏甜等口味细分,满足消费者需求。”戴媛媛表示。与此同时,商家在使用预制菜时,是有义务让消费者知情的。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金涛表示,预制菜属于中餐工业化的产物,成本远低于现炒现烹,会加剧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餐厅和外卖店铺使用预制菜,应该尽到告知提醒的义务。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看来,预制菜和现做菜的成本存在差异,餐厅可以分别定价,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权。“经营者应该提供真实的预制菜信息,不能通过虚假夸大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提供的预制菜分量也应该与标注数量相符,不能偷工减料和缺斤少两,否则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转自:消费日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48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