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两高报告透露重要信息
3月8日,提请大会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请大会审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加强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对于2022年重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表示,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回顾2021年主要工作时指出,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北京金融法院与金融监管机构共建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提出保障“北交所”25条举措,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上海金融法院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对于2022年重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加强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回顾2021年工作时指出,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设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联合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专项惩治证券违法犯罪,集中办理19起重大案件,指导起诉康得新案、康美药业案,助力依法监管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3万人,同比上升3.3%;会同公安部督办36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依法惩治涉虚拟货币、网贷平台等新型金融犯罪。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典型案例,起诉洗钱犯罪1262人,同比上升78.5%。从严追诉洗钱犯罪,让上游“罪”与“赃”无处遁形。证监会此前表示,将以全面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认为,在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中,要加强对资本的规范引导,对特定敏感领域投融资并购活动予以从严监管。为资本设置“红绿灯”,制定黑白名单和相关规则,提高监管有效性。朱建弟称,一是要在认清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的基础上,明确严禁进入和积极鼓励进入的领域。二是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以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和网络安全法为主体的监管体系,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三是要继续强化对资本垄断和无序扩张的监管,防止资本扼杀式并购垄断,防止科技风险、垄断等新问题叠加资本无序扩张催生系统性风险。四是积极支持政府建立引导基金,如产业引导基金、创业基金以及其他类基金(主要指PPP基金)。五是以创新性改变监管滞后性,建议采用“沙盒监管”模式,在创新过程中建立公平竞争秩序。转自:中国证券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35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