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超90万个
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超90万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16亿亩次。通过集中采购、机械化作业,农业生产托管节约了生产成本,同时发挥了规模经营优势,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未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还需进一步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加强对小农户的服务,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问题。近年来,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各地兴起。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超90万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16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超9亿亩次,服务带动小农户7000多万户。农业生产托管有何特点?托管效果如何?记者进行了采访。“去年亩产玉米1300多斤,按一斤收购价9毛钱算,一亩地收入超过1000元,除去农资和托管费用,净赚500多元,‘田保姆’种地比自己种划算多了,我还能上县城打份工。”山西石楼县罗村镇下田庄村村民许云伟去年把20亩地委托给合作社打理,年底一算账,乐了——种地加上务工,年收入超过了5万元。托管的优势体现在哪儿?“主要是通过集中采购、机械化作业,节约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效益。”石楼县国辉农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国辉介绍,一是省了农资成本。合作社向厂家批量化优惠采购农资,一亩地可节省种子、肥料费用15元。二是省了人工成本。过去单家独户没有农机装备,一天最多手播10亩地,人工费要花120—130元,而合作社采用机播,日均可完成40多亩。石楼县委书记油晓峰介绍,依托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通过联收联种、保底分红等模式,有效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短缺、种地难以及移民搬迁后土地撂荒等问题。去年,全县投入资金600万元,托管服务面积达11.3万亩,受益农户4700多户。政府向托管农户提供35%的各环节直接补助资金,形成了稳定的带贫效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利于解决‘谁来种地’难题。”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农业生产托管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将耕、种、防、收等部分或全部作业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不仅让小农户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真正参与者和受益者,也有助于破解流转中地租高企以及土地撂荒、耕地“非粮化”等问题。张天佐介绍,当前这一项目聚焦于“一小两大”,即小农户、大宗农作物和产粮大县,“与规模经营大户相比,小农户社会化服务市场供给相对不足,而大宗农作物比较效益低,流转种植的风险较高。通过补贴这一类农产品托管服务,引导更多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托管服务,能够降低小农户生产成本。”2017年,中央设立了以支持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财政专项。2020年项目资金增长到45亿元,实施省份达29个。据统计,试点地区粮食全程托管亩均增产10%—20%,农户亩均节本增效350—390元,有效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黑龙江兰西县临江镇民河村村民李红福是当地的老农户了。去年,他种了几十年的地块获得了好收成。“秋天刮了几场台风,多亏了全程托管服务,从种到收,前前后后没操心过。”“农户把土地托管给我们,得让他们丰收啊。”兰西县临江镇和谐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志彬说,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合作社播种时用的是抗倒伏品种,管理期间,无人机打药又快又匀,后期摘穗、剥皮、秸秆粉碎,机械化一气呵成。“生产托管,不应把它仅仅看成是一种服务方式,而是把它定义为经营方式。”张天佐说。钱不够交托管费,找谁借?秋收时粮食卖不上好价,怎么办?在兰西,供销社、农机、农技、保险、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到托管服务中,逐渐形成了“农村金融+生产托管+农业保险+粮食银行”的生产托管服务体系。兰西县农村经济服务站站长邢海民介绍,产前,通过“托管贷”,农民在手机上就能贷到款;产中,农技人员对各托管地块实行网格化的技术包保,托管服务组织发挥规模经营优势,统一测土配方施肥,应用免耕、套复种等技术,进行标准化作业和绿色生产;产后,收获的粮食统一送到“粮食银行”,农民凭收据(存粮卡)就可以依行情随时卖出。去年,兰西县托管地块亩均产量比自种增加200斤,农民亩均增收240元以上。在江淮地区,通过全程统一托管耕种服务,农业生产效率全面提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接托管农户土地后,根据地形条件实施土地整理,实现小田并大田。”安徽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科科长吴震宇介绍,零碎承包地整理合并后,不仅便于大型机械作业,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减少了沟渠塘、埂坝路,增加了播种面积。并田后沿淮和淮北平原地区农田播种面积增加5%,江淮分水岭地区增加8%左右。在安徽凤台县杨村镇店集村,村委会统筹农户地块,与农民签订“保底收益+分红”合同,再由村股份合作社进行集中连片托管。“签了保底合同,不愁管也不愁销,每年不光有收益,还有二次分红。”店集村农民孙贵芹家有20亩水稻,去年通过村委会将土地托管给了村里的沿淝糯米专业合作社,今年1月1日收到了亩均1000多元的收益和分红。合作社理事长陈宏斌介绍,目前,每年合作社托管服务收益按1∶2∶7在村集体、合作社和农户之间进行分配,农户获得利润大头,同时也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户利益,合作社在托管基础上应用订单模式,对农户种植的糯稻品种按照每斤1.6—1.8元的价格统一收购,由合作社所属的县国武粮油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线上线下销售。“通过发挥村集体作用,能够更好地促进小农户与社会化服务有效衔接。”吴震宇介绍,在这种模式下,合作社是服务主体,村委会是农业生产统一经营的组织者,农民当上了“甩手掌柜”。当前,我国有承包耕地农户数2.07亿,通过土地流转经营30亩以上的农户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5%,小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但在实际中,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往往更倾向于服务规模化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服务意愿不强。“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问题,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能够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建议,一方面,要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在农民合作社不发达、不完善的地方,更好地发挥村集体组织作用,将一家一户的小农户组织起来,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另一方面,应加大政策扶持,支持各类服务主体购置相应的农机装备,提高规范化程度和服务带动能力,延长服务链条,让更多小农户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受益者。(记者郁静娴)转自:人民日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5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