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做好四方面工作提升加工贸易水平
本报讯记者马玲报道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1月11日在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工贸易发展,要求提升加工贸易水平。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2项政策措施。束珏婷进一步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抓好《意见》落实。一是完善部门配套举措,建立部门间联系配合机制。指导地方出台有针对性的细化措施。二是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目前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加工贸易占全国比重已近30%,比2017年提高5.8个百分点,将继续高质量培育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载体,建立完善产业交流对接机制。三是促进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保税维修项目落地实施,促进企业延长产业服务链条,带动高质量就业,提升综合竞争力。四是充分发挥加工贸易大省的主力军作用。2023年1至11月,前十大加工贸易省市进出口额占全国比重接近85%。将鼓励和支持地方持续加强对重点加工贸易企业的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强化要素保障,为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96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