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不能成为霸王条款
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形:消费后想要开具发票,商家表示“不关注公众号就无法开具发票”;去餐厅吃饭不仅只能通过线上扫码点餐,而且点餐小程序甚至可能要求用户同意隐私协议并授权自己的信息,才能使用完整的服务……近年来,随着线上扫码支付方式日趋普及,在提供更快捷便利支付渠道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堵点”——在停车缴费、出具发票、餐厅点餐等消费场景中,消费者往往都会被要求扫二维码时需关注公众号,否则就不能实施下一步操作,让本意是为了方便的“二维码”硬生生成了“拦路码”。这种带有强制意味的扫码关注,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考量?商家通过这种做法,首先可以获得大批阅读量和关注量,进而用大量的广告和信息推送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更多关注和再次光顾,实现将“流量”转化为“销量”。更有甚者,一些商家可以借此进行大量引流,把公众号养“肥”,进而用来高价售卖变现。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带有强制意味的扫码关注,对商家而言是有利的,而对消费者来说,却是平添烦扰。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做法背后,一些敏感个人信息可能被非法获取,进而增加隐私泄露、被营销信息骚扰,甚至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这种“扫码关注”合法吗?《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也就是说,无论是带有强制意味的扫码关注这一做法本身,还是在此过程中的过度索权获取、滥用以及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行为,既背离了法治精神,也有违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限制消费者的霸王条款。治理带有强制意味的扫码关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多方联动综合施策,形成协同共治合力。对商家而言,应增强自律意识,创新消费模式、营销宣传公众号本无可厚非,但不能违背消费者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建立联合执法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二维码的使用识别标准,严控公众号平台对用户信息的强制收集;针对违背消费者信息安全意愿乃至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可设立并完善线上线下的消费者侵权投诉渠道,建立长效机制,惩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消费者应增强自身权利和防范意识,对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说“不”,积极维护自身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9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