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和建筑物中常见的电气危害有哪些
电气危害一般可分为以下六种:(1)电气设备及线路事故 指由于短路、过负荷、接地、缺相、漏电、绝缘破坏、振荡、安装不当、调整试验漏项或精度不够、维护检修欠妥、设计先天不足、运行人员经验不足、自然条件破坏、人为因素及其它原因导致电气设备及线路发生的爆炸、起火、人员伤亡、设备及线路损坏及由于跳闸而停电造成的经济及政治损失等。其中有些事故只是属于电气方面的,不造成人员伤亡、爆炸起火,只由运行维修人员及时处理即可;而有些事故则要造成人员伤亡、爆炸起火、大面积停电等,这是属于安全范畴的,也是必须杜绝的。(2)电流及电击伤害事故 指由于(1)中电气设备及线路事故造成的或由于电气运行人员、安装人员、使用电器人员或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教育不够、管理不利等因素造成的人身触电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这类事故是可以杜绝的。(3)电磁伤害事故 指由于高频电磁场对人体的作用,使人吸收辐射能量,引起中枢神经功能系统紊乱失调以及对心血管系统的伤害,同时对人情绪的影响以及由于害怕电磁辐射而引起的恐慌、心绪杂乱而造成的操作伤害事故等。这种事故也是可以杜绝的。(4)雷电事故 指由于自然界中的雷击而造成的毁坏建筑物、毁坏电气设备及线路及其引发的雷电直接对人、畜伤害事故和爆炸、火灾事故。这类事故也是可以杜绝的,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5)静电伤害事故 指生产过程中由于摩擦、高速等原因产生的静电放电而引起的爆炸、火灾以及对人、设备的电击造成的伤害。这类事故是可以杜绝的。(6)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电气事故引发的爆炸火灾事故 指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由于电气设备的危险温度或放电火花、电弧、静电放电等因素而引发的可燃性气体、易燃易爆物品的爆炸、着火以及伴随的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这类事故有较大的危险性,会给生产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及大量的人员伤亡,这类事故必须杜绝。上述的(1)、(2)、(4)均属正常的电气事故,而(3)、(5)、(6)则属特殊场所的电气事故,这些电气事故在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及防范技术手段后都是可以避免的。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90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