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配置需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的大型医用设备有哪些
一、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 1、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使用技术复杂、对卫生费用增长影响大的为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2、管理品目中的其他大型医用设备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二、甲类: 1. X线正电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2. 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3. 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 4. 质子治疗系统。 5. 其它单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医用设备。 三、乙类: 1.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2. 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3.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4.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5. 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 彩超不属于乙类大型医疗设备。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88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