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船舶碰撞,造成迟延交货,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 海商法 第51条 损失非由承运人一方的原因造成可以免责 第五十八条 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所涉及的货物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对承运人提起的任何诉讼,不论海事请求人是否合同的一方,也不论是根据合同或者是根据侵权行为提起的,均适用本章关于承运人的抗辩理由和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第168 条 碰撞产生的责任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84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