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办涉水卫生批件都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办涉水卫生批件所需的材料和流程,中科检测为您整理详细资料:一、涉水产品在申请许可前,申请单位应当向实际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监督部门提交产品配方(申报供水设备和饮水机许可的,提供产品结构图和与饮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安全证明)、生产工艺、说明书、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生产厂区位置图(厂区位置图应标明厂区附近的标志性建筑物)、总平面图、生产车间、检验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平面图及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与生产有关的技术资料,申请对所申报产品的生产能力进行审核。二、申请单位所提供的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到生产现场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申请单位所提供生产能力审核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申请单位补正,接受申请日期以补正资料齐全之日为准。三、 负责现场审核的卫生监督员应当按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的要求数量及规格,在现场存放样品中随机抽取足量的同一批号产品进行采封样,经采封样的样品由申请单位保存,并由申请单位送样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中科检测具有涉水产品检验资质。四、涉水产品经生产能力审核和产品检验后,由申请单位直接向实际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卫生行政许可。省级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涉水产品进行生产能力审核。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涉水产品检验工作。五、申请单位应当直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许可申请表;(二)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现场审核意见;(三)产品检验报告(附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中科检测可以出具);(四)产品材料及配方;(五)饮水机及供水设备类的产品应提供与饮用水接触的主要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六)生产工艺流程及简述;(七)生产设备清单;(八)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样稿);(九)产品样品和彩色照片;(十)企业标准(标准中应有符合要求的卫生指标);(十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生产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十二)委托生产的,应提供委托合同。被委托方应有与委托产品同类产品的卫生许可;(十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79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