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关于校园周边不准经营烟花爆竹的规定
国务院455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面就有规定,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75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