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让不同级别的数据中心都有据可依
在《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立项时,编制组就为规范制定了四个要求:科学性、先进性、协调性和可实施性。现代数据中心的规模、应用和需求各不相同,如何让不同级别的数据中心都有据可依?即如何实现可实施性?钟景华介绍:“当时编制组和专家们认为一定要将机房分级,而这恰恰与当时还没看出版的美国通信行业协会标准TIA/EIA-942《数据中心通信设施标准》不谋而合。”立项会议后几个月TIA/EIA-942来到了中国,编制组马上进行了翻译,认为新标准的分级不能完全参照TIA-942,因为其中的T3级并不附合中国国情。T3要求系统采用“一用一备”的运行方式,在主用系统检修时直接切换市电工作,这一做法在电源质量比较好的情况下可行,但国内电源谐波和瞬间断电情况较多,如果直接用市电,可能造成信息丢失、传输错误或者造成设备的损坏。最终,新规范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根据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划分为A、B、C三级。A级对应TIA/EIA-942的T4,B级对应TIA/EIA-942的T2,C级对应TIA/EIA-942的T1。T3可以归类为A级,但是很勉强,需要在设计时完善。这是新规范与旧规范相比最大的特点。除此以外,新规范中增加了术语和符号、机房分级标准、电磁屏蔽、网络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五个章节和附录。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52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