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制”将成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有关单位共同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在进一步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推动交通物流提质增效升级,更好服务支撑实现“物畅其流”。一时间,“一单制”再次成为行业舆论热点。何为“一单制”?即“一次委托、一次付费、一单到底”的全程管控服务,解决了以往不同运输方式间换单手续繁琐、运输数据无法共享等短板。“‘一单制’是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主任周志成认为,“一次托运、一次结算、一次保险、全程负责”是多式联运服务模式的创新,也是客户服务的需要,能够实现“门到门”的高效运输。同时,这“四个一”也是“一单制”的衡量标准,通过多式联运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单证应用创新和功能拓展,客户向多式联运经营人一次托运,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符合标准的多式联运提单,一次结算费用、全程覆盖风险,最终满足客户“一箱到底”的服务需求。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多式联运发展,促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2018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通过三年集中攻坚,稳步调整运输结构,取得积极成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今年初,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则明确强调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鼓励在铁水联运领域率先实现‘一箱到底、循环共享’突破。”周志成提到,截至目前,国家已开展了四批116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的创建工作,在“一单制”“一箱制”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总的来说,“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涉及信息互通、规则联通、运输畅通等诸多诉求,需要对多式联运进行全要素升级改造。周志成认为,问题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互联互通难。不同运输方式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不同企业之间仍然存在信息壁垒,特别是港口、铁路、海关等单位业务系统难开放、信息共享不完善、单证电子化水平低。二是全程安全保障难。目前运输领域保险还是分段投保,各段负责,没有全程负责的功能设计,制约了多式联运模式推广。三是单证互认流转难。多式联运单证应用不广泛、单证格式、单证功能、格式条款不统一,特别是单证物权属性没有明确,单证流转和融资需求难以满足。面对多式联运“一单制”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要跳出运输的角度来看联运,需要从商业模式创新的角度来重构多种利益群体的交易结构,推动多种运输方式协同发展。网络货运作为近年来兴起的新模式、新业态,在物流业降本增效、结构调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前,也需要其在多式联运“一单制”模式方面进行大胆探索与尝试。作为交通运输部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联合单位,中国物流集团旗下的中储智运于2018年开展多式联运及国际物流业务,通过打造公铁水多式联运基础设施,整合货主与承运方,包括铁路专线、船运公司、个体船东、物流基地、码头港口、堆场仓库等相关资源,实现多式联运上下游企业间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打造标准化多式联运产品。中储智运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智能匹配和智慧路由算法,中储智运从时效优先、安全优先、成本优先等维度为客户提供全程定制化物流方案及“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收费”的一票制国内国际多式联运服务,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这次发布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鼓励骨干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对此,周志成表示,培育具有全程运输组织能力的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一单制”的基础条件,一方面要加强物流组织模式创新,为客户推出更多“一箱到底”的服务模式和线路选择。另一方面,要加强物流资源环节协同,通过信息互通、业务联通,衔接好多式联运链条上的不同企业和各个环节,保障运输畅通。“在这个过程中,提升物流风险控制能力十分重要。提单具有物权凭证属性,在流转过程中要加大控货能力,强化风险防范,保障‘一单制’的信用。”周志成强调。(吴越)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48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