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包装费成隐形“刺客” 多方呼吁:明码标价
随餐可乐要收包装费、奶茶配料分装收取包装费、烧烤烤串每一串都收包装费、勾选餐食口味也要收包装费……近期,外卖包装收费标准不一、过度收费等“包装刺客”现象频受网友诟病。调查发现,打包费经历一次次“按件收取”“按瓶收取”“按串收取”的累积后甚至能占到一次外卖点餐费用的1/2。“外卖包装费不应成为‘糊涂账’。”针对此种现象,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声:外卖收取不合理的包装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一份麻辣香锅底料收了我4.99元,没想到选个口味还得再给2.99元的包装费。”日前,有消费者在外卖平台下单了一份原总价56.78元的麻辣香锅外卖。使用优惠券后,总价降至19.88元,但让他意外的是,小票收费单据显示,这份外卖不仅收取了口味费,还同时收取了口味费中隐藏的打包费。“我在意的并不是那2.99元额外支出,而是消费背后的不透明。”事发后,该消费者积极联系外卖平台,希望协商退款,但平台方以“无权干涉商家收取外卖包装费”为由拒绝了他的诉求。相比于食品需要额外承担的打包费用,令更多消费者不满也不解的是,诸如奶茶、咖啡等饮品在线上点单时也要额外收取1—2元不等的打包费。如辽宁沈阳的一位消费者通过外卖平台在某热销奶茶店总店买了一杯奶茶,发现被商家收取了打包费,“一份13、14元的奶茶打包费竟要4元,而且送来后奶茶外面就只有一个塑料袋。”为此,该消费者向商家提出不该收取这么多包装费,而奶茶店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有5元店铺立减券,平台还要抽取一部分佣金,不收打包费就亏了。”此外,还有消费者反映:一些商家在外卖平台上的商品页面并未明示打包费,只在结算页面才显示,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往往会忽视这笔费用;其次,打包费的标准不一致、收费明细的公示不透明,如线上线下和不同平台之间存在差异,且有些订单只能看到包装费总价,无法知晓包装是否收取合理,给消费者带来困扰。此外,过度、重复收取包装费的行为也令消费者不满,例如除了保温袋收取包装费用,普通的塑料袋也收费;除了商品收包装费,调味料也有包装费;明明只用了一份包装,商家却按件多次收取费用等。“顾客在门店吃饭,要打包带走需要支付打包盒的钱,这个可以理解。但是点一杯咖啡,同样的纸杯、同样的吸管和包装袋,门店带走不收费,线上点单怎么就要收费呢?”消费者质疑:花样繁多的包装费价格到底由谁来规定,规定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对此,平台回应称,他们无权干涉商家具体的打包费收费情况,但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争议。平台表示会对商家的不合理行为进行处罚,甚至下架店铺。面对外卖平台上层出不穷的“包装费刺客”,“明码标价”已成为共识。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平台和商家多以低价优惠吸引顾客,但是满减优惠、折扣优惠应是平台或商家给消费者的“诚意”,而不是异化出“包装费刺客”的理由。商家考虑盈利和成本无可厚非,但是不能为了降低自身的经营成本而向消费者随意收取额外费用,不明示、不合理地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消费者支付了虚高的包装费,伤害的是消费者的信任和热情。平台和商家只有确保产品、包装等费用的合理性并告知到位,才能收获消费者的信任,实现自身长远发展。江苏省消保委呼吁,外卖商家要依法诚信经营,合理收取外卖包装费。首先,对打包费的定价和收取要遵从实际,合理定价、按需收取,不能违背诚信原则随意标价、重复收取。其次,商家可以通过平台主动呈现包装的材质、单价等,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此外,预包装的商品不应再次收费,杜绝捆绑消费、强制消费。另外,外卖平台应针对外卖打包费完善相关机制。江苏省消保委指出,平台、商家、消费者应是紧密联系的三方存在,应互相“成就”,而非互相“算计”,平台应科学设定“分成”机制,减轻商家经营压力;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进一步增强用户“黏性”。明确打包费的收取范围、方式、定价标准等事项,确保透明公正。加强对商家的规范引导,杜绝外卖包装费的不透明、不合理行为,对违规收取费用的商家进行严格约束,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利,为消费者提供更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外卖收取不合理的包装费,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江苏省消保委指出,外卖打包费不应成为一笔“糊涂账”,更不能成为商家随意定价的“恣意收费”。消费者有权享受公平的购物体验,而商家和平台则应该遵守诚信原则,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对此,成都餐饮同业公会也表示,协会曾多次接到消费者关于餐饮外卖包装过度收费、消费不透明的投诉举报。他们呼吁:外卖订单包装作为一次性辅助物,除了安全卫生外,还应明码标价,价格要合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则表示,外卖包装具体收费规则的缺失造成了3个痛点:外卖包装收费贵、商户按件收取包装费、商户在不同平台收包装费不同价。上海市消保委指出,问题的原因在于外卖包装目前只有收费理由,没有收费的详细规则。无论通过立法立规还是平台发布指引等方式,都应制定更细化的外卖包装收取规则,将外卖包装物的名称、材质、规格、单价、不同品类食物的打包方式、包装费的收取规则等关键内容予以规范。(记者杨晓晶)转自:中国食品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47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