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积分说没就没?
“12万积分怎么全没了?”据7月24日上观新闻报道,2023年6月,在想要使用积分预订万豪酒店时,上海市民吴女士才察觉到自己账户内的积分变动。随着暑期出游高峰的到来,积分使用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不少人与吴女士有着相似遭遇,明明是消费后累积的积分,怎么就被悄无声息地清零了?消费积分制本是商家刺激消费、增强用户黏性的一种营销策略,消费积分制的设立,本为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双赢。遗憾的是,商家往往掌握着积分的兑换权、解释权等,也往往会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消费积分规则,由此,积分随便被清零、有效期短、兑换难等问题,不时发生。消费积分成了“画饼”“诱饵”,这显然与其设立的初衷背道而驰,不仅不再是提供给消费者的实惠,也难以起到刺激消费、增强用户黏性等积极作用。虽然法律对消费积分尚无明确规定,但作为一种可兑换的消费福利,消费积分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尤其是一些消费积分是消费者花钱购买的。正因此,消费积分的处置权,不能完全由商家说了算,不能随意限制、排除消费者的兑换权利。如果商家偏要任性为之,不仅会寒了消费者的心,也不利于其长远发展。因此,商家在设置消费积分规则时,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消费积分使用规则也属于一种格式合同,须遵循上述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当然,消费者自身也要留意相关兑换规则,保护好自身的正当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则要督促商家依法依规行事,防止其对消费者的权利随意“清零”。时下,设置消费积分制的商家不少,涉及公众生活的诸多方面,也涉及诸多行业和领域,购物、出行、住宿,等等。这一制度能否规范有序运行,商家能否算清这中间的利弊得失,关系着消费环境,也关系着市场秩序和发展。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45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