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假低价”陷阱需要法治填平
近来,不少消费者反映网购时遭遇商家设置的假低价陷阱,稍不注意就可能上当。日前,深圳市消委会对19家电商平台开展线上体验调查。通过对商品搜索页、商品详情页、下单勾选页面、订单付款页面、用户评价等页面及信息的查阅,发现11家平台存在低价诱导问题。(7月4日《工人日报》)消费是驱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引擎。近年来,作为社会大众的重要消费方式之一,网购规模不断扩大,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稳步提升。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6万亿元,同比增长6.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网购已成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驱动力。然而,网购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也滋生了不少乱象。一些商家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在商品的价格上动起了“歪脑筋”。比如有的商家故意将一只鞋套的价格低价虚标,让消费者误以为是一双鞋套的价格;有的店家将一款储存卡标明到手价198元,然而结算时价格却是219元,店家事后则轻描淡写地用一句“以结算价为准”推卸责任;还有的电商平台将一件衣服标价9.9元,消费者打开链接后才发现9.9元只能买一个小配饰……商家掩耳盗铃之举,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有损价格诚信、商业诚信,危害不容小觑。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法律,商家变着花样给消费者设置“价格坑”,属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禁止性行为,有违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商家以虚标价格伎俩套路消费者,虽能获得短期利润,却终将失去消费者的信任,最后一定得不偿失。商家之所以能明目张胆地给消费者设置“价格坑”,主要根源在于消费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并不掌握商品的一般价格,容易被那些标着更低价格的商品所吸引,等到进入购买页面才知道,所谓的低价不过是一个营销噱头,商品本身的价格并不便宜。要想改变这种乱象,还需要用法治手段填平电商“低价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对此,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对热衷通过“价格坑”套路非法牟利的电商平台进行拉网式检查,严肃查处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引导电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构建政府鼓励引导、行业组织主导、市场主体广泛参与、消费者监督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志愿者队伍广泛参与、诉调对接合力化解纠纷的多元共治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电商平台应该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对问题商家的监督和治理能力,一旦发现有商家以配件的低价为幌子忽悠消费者时,及时对其进行下架、警告等处理,营造良好的网上购物环境。此外,商家也要自觉将商品和配件分成两个页面销售,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消费者如果在购物中发现有商家设置“低价陷阱”,应该积极向平台和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万周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44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