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未经许可,这些不得出口!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满足相关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明确,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根据公告,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43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