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改造升级退役有了指导方案
6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针对我国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以及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提出改造升级或退役管理工作办法。《管理办法》于发布之日执行,为期五年。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风电退役换新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在业界看来,此时出台的《管理办法》填补了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政策的“空白”,为未来风电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指导方案。《管理办法》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即以大单机容量机组替代小单机容量机组,以性能优异机组替代性能落后机组,相应对配套升压变电站、场内集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升级,实现风电场提质增效。同时,要求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退役,若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则可以继续运营。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国内最早开发陆上风电的多个省区已开始老旧风电场改造升级相关工作。宁夏、内蒙古、新疆等拥有优质风资源地区零星有风电项目开启改造升级或退役,2021年底宁夏出台首个省级“以大代小”相关指导文件,但全国老旧风电场改造升级规模相对较小。业界期待《管理办法》已久。“大家都在焦急盼望正式文件指导怎么干。风电机组更新的审批流程、土地使用、容量、上网电价、电网接入、项目经营权等因素都是企业考量的问题。”金风慧能产品中心副总经理兼风机优化产品线总监岳健表示,“随着政策出台,难点有了明确的方向引导,将促进风电以及风电后服务市场良性健康发展。”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解读文件时指出,进入“十四五”,我国风电退役换新市场规模呈指数级增长,陆上风电机组的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20年,据此测算,2023年退役机组可达到980台,装机容量为54.6万千瓦;到2025年将达到1800多台,装机容量为125万千瓦;到2030年将超过3.4万台,装机容量约4500万千瓦。《管理办法》的出台是针对行业发展所需的及时政策供给。《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风电场改造升级可遵循的电价和电网接入政策。在上网电价方面,明确提出并网运行未满20年且累计发电量未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可根据相关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改造升级完成后按照规定由电网企业及时变更补贴清单,每年补贴电量按实际发电量执行且不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5%。同时,明确并网运行满20年或累计补贴电量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项目,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在风电场改造升级后电网接入方面,《管理办法》也做出明确规定,提出风电场增容改造配套送出工程改扩建原则上由电网企业负责,若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秦海岩认为:“明确补贴和电价政策可稳定收益预期,相当于对风电场经改造升级后的补贴权益进行确权,让企业在决策时有据可依。同时,电网接入政策规定也势必会加快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设,避免因送出工程建设滞后制约风电场改造升级。”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则指出:“此前推动风电场改造升级的主要瓶颈正是政策缺失,补贴和上网电价的不确定性让企业失去动力。国家明确风电场改造升级政策,企业就能去算账分析,确定是否进行投资。”在业界看来,《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助于更好地利用优质风能资源,更能完善政策机制,进一步提振国内风电市场,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岳健指出,早期风电项目抢占的是“三北”地区等风资源丰富的地区,但由于机组额定风速高、单位千瓦扫风面积较小、风能利用率较低的机组占比高等因素,风电机组容量系数、年利用小时数均偏低,在同等风资源条件下,利用小时数远低于最新机型。同时,当前新建项目高质量选址越来越少,而1.5兆瓦及以下机型总装机容量可达到9820.76万千瓦,若这些风机全部实施“以大换小”,并以1:2进行扩容,将产生至少2亿千瓦风电装机市场。同时,“以大代小”提质增效效果明显,发电量可提升1倍至数倍,老旧风场更新投资回报率初具吸引力。彭澎也认为《管理办法》打开了国内“以大代小、以新换旧”市场,政策明确后更多风电场将启动改造升级,不仅能够提高风电发电量,还能够提升企业营收。另外,《管理办法》还鼓励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开展风电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研究,建立健全风电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将有助于培育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秦海岩认为,从供应链的角度看,退役换新市场的规模正在迅速扩大,是一个不断循环的市场,有序开展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将为风电设备制造企业打开巨大的增量市场空间,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记者李丽旻姚金楠)转自:中国能源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41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