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超2.6亿元借款事项未披露 威创股份回复问询函后再收监管函
6月12日上午,威创股份刚刚回答完年报问询函不久,又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根据监管函,威创股份在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向北京金色摇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色摇篮文化”)等八家公司提供借款,累计金额为2.61亿元,日最高余额为1.34亿元。尽管截至2023年4月19日上述资金已经收回,但公司未就上述财务资助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要求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针对威创股份的“大额资金往来未披露”,年审会计师此前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均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深交所对此发出问询函。透镜咨询创始人况玉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公司要先做内部核查,然后与审计机构一起给出解释。而交易所了解情况后发出监管函,则是对公司不当行为最终的处理措施。”在对问询函的回复中,威创股份解释了借款事项的详细情况。根据公司回复,上述未知借款分为两类:一是母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系支付的项目尽调保证金,威创股份认为其属于正常业务性质支出,符合公司关于资金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且未达披露标准,因此未对外公开披露。二是幼教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系向业务合作方支付的借款。威创股份称,参与借款的八家业务合作方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幼教子公司已有多年的业务往来,幼教子公司从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多次分批向合作方提供借款,协助其渡过经营难关。值得注意的是,金色摇篮文化曾于2016年2月份变更为威创股份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2019年11月份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退出后,金色摇篮文化与公司才算无关联关系。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六章重大事项中关于财务资助的定义,幼教子公司的借款,已构成对外的财务资助。威创股份解释称,由于幼教子公司未及时上报,导致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威创股份将问题归咎于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设计及执行,具体体现为:子公司200万元以下资金支付经幼教财务总监及幼教副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资金支付除上述审批外只需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在付款审批流程中未设置集团财务审批节点,同时公司未对子公司的闲置资金使用进行有效控制,由此最终导致子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缺陷。“问询函和监管函接连发出说明深交所对威创股份‘大额资金往来未披露’的问题越来越重视。这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度,让投资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产生质疑,公司还可能会面临相关处罚措施,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况玉清表示,大额资金往来未披露暴露出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严重问题,需追查相关责任人,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本报记者李雯珊见习记者解世豪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39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