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业领域首部企业合规管理团体标准通过立项评审
工业企业的合规管理,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4月29日,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组织的《工业领域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在京成功举办。我国工业领域首部企业合规管理团体标准,通过立项专家评审。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熊梦出席并致辞。全国人大代表、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导师马一德,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主任、民法典编纂专班成员贾东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刑事合规专家谢鹏程,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中心副主任、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副秘书长张顺,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王晓光,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付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战略研究所陈俊华博士,作为评审专家应邀出席会议。马一德教授担任评审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经联工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徐金宝、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权益保护智库执行秘书长赵晓谦主持了此次活动。熊梦在致辞中表示,合规管理是我国近两年企业管理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的一个热点,也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具体实践。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党中央的这些规划部署,极大地推动了企业合规管理的建设步伐。目前,我国的企业合规管理已成燎原之势,进展迅猛。“将团体标准作为规范社会活动的一种有效方式,近几年也同样是方兴未艾。”熊梦表示,“2022年1月25日十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团体标准制定模式,拓宽团体标准推广应用渠道,鼓励团体标准组织建立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团体标准在招投标、合同履约等市场活动中实施应用,打造团体标准品牌。”熊梦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工经联提出了编制《指南》团体标准的设想,并由中国工经联企业权益保护智库组织了调研,形成了这份可行性报告和相关文件。“中国工经联主持编制《指南》,是职责所在,义不容辞。中国工经联素有‘协会的协会’‘联合会的联合会’之称。对中国工经联而言,运用多种手段推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工经联的一项基本职责。为工业企业编制第一部合规管理团体标准,为工业企业的合规管理提供便利,则是中国工经联履行这一光荣职责的具体措施,对此我们责无旁贷。”熊梦表示。编制《指南》,是一项标准高、要求严、且难度较大的一项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熊梦建议,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强化《指南》的可操作性,严格按程序开展编制。中国工经联企业权益保护智库秘书长金克胜对《指南》项目的背景、过程和目的进行了介绍。金克胜指出,许多部门、协会分别制定了自己的合规管理标准,而在工业领域的合规管理体系目前还是空白。工业企业的合规管理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工业、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中国工业和工业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决定着我国经济现代化的速度、规模和水平。二是制定先进的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团体标准,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工业领域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指南》是一部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的团体标准,可在诸多方面为工业企业提供合规原则和合规方法。三是它具有极为广泛的适用性。四是符合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为工业企业走向世界提供信用和便利。有别于互联网企业、金融企业、服务业企业等其他类型企业,工业企业在合规管理方面有其独到的特征。金克胜表示,这种独特性不仅在运营规律、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等企业管理层面表现突出,而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特殊的用户及市场、能源管理体系、采购等生产经营环节也有明显体现。因此制定《指南》不仅有很强的现实可行性,而且也有制度安排上的合理性。会上,中国工经联企业权益保护智库副秘书长罗洪对《指南》和草案提纲作了说明。与会专家围绕《指南》必要性、可行性和相关重点问题展开交流评审,在对《立项申请》和《纲要草案》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专家们也提出了许多专业性的意见建议。与会专家表示,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是我国工业领域最具代表性的行业协会,由它编制并发布我国工业领域第一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团体标准,必将为我国工业领域中的各行业协会、不同所有制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工业领域监管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合规管理规范和行为指引。最后,与会专家分别签署了评审意见,一致通过了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提交的《立项申请》。另据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保证本团体标准的顺利编制,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将为本项目成立专家指导组,将邀请我国工业、法律等领域权威专家和高层领导对本项目给予指导。此外,本项目还将邀请来自法律、企业管理、行业协会、合规与标准、监察纪检等方面的专家,以及我国知名工业企业以及律师、会计、审计等服务机构的代表直接参与本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权益保护智库副秘书长柴京利、丁玲和助理秘书长宋默涵等也出席了此次会议。(曹雅丽)转自:中国工业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345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