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领域隐患专项排查强化“三聚焦”
5月10日,应急管理部在京举行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副司长刘丽就专项行动中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部署作答。刘丽指出,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化工和危化品领域将按照“一防三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人员技能素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总体思路,固化、深化、拓展三年专项整治和风险集中治理成效,着力强化“三个聚焦”,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聚焦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年度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9个专项工作方案,重点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化工产业转移、装置设施带“病”运行等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危化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第一轮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核查已于近日启动实施。二是聚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各类危化品企业专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将重大事故隐患录入信息化系统,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线上持续跟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线下核查整改质量效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手段,确保重大隐患逐个销号闭环清零。三是聚焦精准严格执法。日前,应急管理部印发了《2023年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明确了29项重点事项的执法检查和处罚依据。指导各地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对照重点事项指导目录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对企业自查走形式、重大隐患屡查屡有、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举一反三不深入的严格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停产整改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张晓敏)转自:中国化工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34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