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看电影边屏摄或涉嫌侵权 文明观影也是对版权的保护
4月20日,电影《灌篮高手》在全国正式上线,许多观众都纷纷奔赴影院,圆梦青春。但正在大家享受美好感动的氛围时,官方发出了一条别样的微博,呼吁大家不要去盗摄,因为网络上流传出了许多在影院盗摄影片的视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整个比赛过程的影像。盗摄,一般是指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屏摄、盗录的行为。关于盗摄这个词,很多人可能表示很陌生,或是从来没听过,但是在观看电影时有可能在不经意间就已经做出了这种行为,比如最常见的拍一张观影图发朋友圈,录一个影片小视频分享给朋友。毋庸置疑,盗摄就是一种不文明的观影行为,随着手机和数码相机的普及,当下盗摄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这种行为会对观众的正常观影造成干扰。正如第22届上海电影节的倡导:“当你打开手机的那一刻,你把沉浸在电影里的我杀死了。”刺眼的屏幕、明晃晃的闪光灯、不断响起的提示音,无不在刺激着黑暗中人们敏感的神经。电影院是一个公共场所,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别人的权益。盗摄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了在场其他观影人的兴致,使其原本的观影体验大打折扣,还可能对场外还未看过电影的观众造成剧透。另一方面,盗摄还涉嫌侵犯影视著作权。关于盗摄涉嫌侵权行为,国家法律条文早已做出了明示,《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均属于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其实,盗摄的泛滥成灾并非突然出现,其长期存在的原因可能与个体的法律意识缺失有关,但也不能排除其他可能因素的影响。比如,在某部电影热映时,朋友圈随处可见的“电影图”让人习以为常,而这种行为大部分是与法律意识的缺失和个人分享爱好有关。另有一小部分人就是踩着法律的红线知法犯法,企图靠盗摄牟利。在“剑网2022”的专项行动中,曾经披露了重庆童某某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2022年春节期间,童某某连续盗录多部春节档院线电影,并上传至自行设立的网站向公众播放,通过社交软件组成销售网络牟取非法利益。2022年12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童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500元。但必须明确的是,盗摄的目的、程度、形式都不是盗摄可以被接受的理由。不止现在热映的《灌篮高手》发出抵制盗摄的倡议,早在年初春节档的多部电影如《无名》《流浪地球2》《深海》《满江红》《交换人生》,以及《熊出没·伴我熊芯》都在官方号上发出了“抵制盗摄,文明观影”的倡议。还有央视频道CCTV6的《今日影评》关于讨论盗摄的一期节目中也呼吁观众应该自律,在观影期间不要举起手机,在黑暗中达成默契。事实上,留住美好,证明看过一部电影有更多合法合规的手段,比如拍电影票据,转发官方物料等。抵制电影盗摄,从你我做起。这是实现文明观影的一小步,却是我们在文化强国建设上迈出的一大步。在抵制电影盗摄,建设文化强国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和创新发展能力,为我国电影产业的繁荣和文化强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红网)转自:消费日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33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