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这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场) 山东济宁统筹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10月13日,山东省济宁市召开“济宁这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济宁市统筹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发布会由济宁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济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勇志,济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王书国,共同介绍济宁统筹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济宁市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亮点纷呈的十年。济宁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政治统领,强化使命担当,努力实现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济宁建设走在前、开新局。济宁市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集体二等功等,创造的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主流媒体刊发报道。2018年10月,市委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推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市、县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5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济宁市“八五”普法规划的首要任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网络培训班,参训人数近1.8万人。统筹法治建设能力不断增强。组建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委员会办公室,推动11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7次、协调小组会议26次,依法治市委员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21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副主任、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同志到济宁市调研,对济宁法治建设给予充分肯定。2021年度省对市法治建设考核居全省第二位,获得“优秀”等次。2022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动态监测指数评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得分位列全省第一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稳步推进。出台市直部门示范创建任务清单,推进市县一体创建,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2019年,济宁市承办了全国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推进会。2020年,济宁市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邹城市、汶上县入选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经验做法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2021年11月21日)《朝闻天下》(2021年11月4日)播出。法治建设督察效能充分发挥。在全国率先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细化分解为51项指标,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制定了具体评价标准。2019年以来,组织3次全面督察、9次专项督察,督促解决240余项短板问题,有力提升各级法治建设水平,中央依法治国办《工作简报》(2019年第32期)刊发济宁市有关做法。2020年,济宁代表山东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专项督察,得到了依法治国办的充分肯定。2022年,开展法治督察纳入市县党委巡察试点,全面提升各级法治建设水平。突出地方立法“济宁特色”。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聘请19位一流专家学者,为济宁市委、市政府党政一体法律顾问,设立2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出台了30部高质量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着眼济宁境内湖泊河流众多、古树名木储量丰富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泗河保护管理条例》《水环境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名胜古迹。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等,推动济宁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济宁经验”。在全国首创了“全链条审核机制”和“立项预评、指标量化、全面审核、动态跟踪”的四审工作方法,开发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信息系统,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制发质效,有关做法被《新华社内部参考》《法治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等媒体报道。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白皮书制度,省司法厅发文(鲁司办〔2020〕18号)在全省推广。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济宁模式”。作为司法部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系点,承担了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12345”热线建立合作机制等4项全国改革任务。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力量“双下沉”,建成执法监督“培训考试”“网上办案”和“综合监督”三大平台,在全国率先发布行政执法“三部指引”,建立全国首家行政执法效能评估中心。2021年,执法监督先进做法在《法治日报》(2021年11月10日)头版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2021年17期)刊发,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2022年,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长何勇带领4个省司法厅、6个地市司法局的16名同志,专程到济宁市进行调研,并召开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座谈会和工作推进会,对济宁市创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臻完善。推动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广“镇村法律服务”工作打包服务方式,实现市县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建成全省高校唯一全领域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创建“无证明城市”达到全省最好水平。市司法局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民法治观念持续增强。开办专题普法电视节目,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全面动员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创新普法形式,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2021年,在济宁广播电视台《联播济宁》开设“律师说‘典’”专栏,《律师说“典”》20期列为学习强国平台内容,所有各县市区、功能区全面建成民法典公园。济宁市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全国“八五”普法4个法治文化建设联系点之一,是山东省唯一联系点。此外,济宁市法治建设影响力不断扩大,2022年,市司法局被法治日报社确定为基层联系点,被大众网济宁司法频道确定为指导单位。“和为贵”调解品牌更加响亮。目前,全市已建成“和为贵”人民调解室4750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8162人,年均调解成功率98.5%以上。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作出批示。2021年,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调研济宁市“和为贵”社会治理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2020年6月18日,《民主与法治时报》头版头条刊登济宁市“和为贵”人民调解经验。2021年,中央电视台17频道《乡理乡亲》栏目(2021年10月30日)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2021年第27期)报道济宁市人民调解工作。2022年7月27日,法治日报头版以《这里的调解员不仅“专职”还是“专家”》为题,报道济宁市嘉祥县调解工作做法。法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专题培训班、全市党政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班等各类能力素质培训班,法治人才队伍能力显著增强,在全省率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做法受到司法部关注。打造济宁律师行业“双联共促”党建工作品牌,经验做法在法治日报社半月刊《法制与新闻》(2022年4月上期)刊登。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积极开展各种政治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扎实进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涌现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济宁监狱干警王金灿,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微山县高楼乡司法所长刘元波,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获得者杨波军等一批事迹突出的英模典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许多年轻干部走向领导岗位。先后圆满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安排的40余项改革任务,全方位锻炼了干部,有超过60名同志先后获部、厅表彰表扬,打造出了一支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孙莎然申高贤)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29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