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已形成88项制度创新成果 推进100多个重点项目
9月15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在会上介绍,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两年多来,在两省一市、三级八方共同努力下,示范区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已经形成了88项制度创新成果,推进了100多个重点项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国发文复制推广了38项示范区制度成果,评价示范区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制度创新试验田、区域协调发展样板间的作用。华源说,为了进一步加强跨省域政策协同,推动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两省一市政府出台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其中,在政策方向上,两省一市结合对第一批政策的评估情况,侧重在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产业协同、人才流动、社会治理等方面找准发力点,进一步推出务实管用的新举措。在条文内容上,两省一市聚焦“一体化”“协同”和“先行先试”,着眼于在不破行政隶属的前提下,打破行政边界和制度藩篱,有所为有所不为,体现示范区特色。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28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