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失联”的坍塌救助款
“这钱可真是及时雨啊,这下终于有钱修房子了,住房安全总算是有保障了。”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石莲子镇东石杭村村民陈某在拿到坍塌救助款后高兴地对巡察组说。2021年7月,莒南县委第五巡察组对石莲子镇开展巡察工作。进驻不久,巡察组在东石杭头村走访时发现,由于强降雨的影响,该村很多村民的房屋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我们村很多村民都领到了救助款,我们家房屋院墙也坍塌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领到,我们还指望用这些钱修房子啊!”群众陈某向来访的巡察组抱怨道。对于陈某反映的坍塌救助款未发放问题,巡察组先耐心安抚陈某,待其情绪稳定后,向其承诺一定尽快查清此事来龙去脉。经多方查证,巡察组发现该村扶贫协理员孙某在上报坍塌救助名单时,擅自将陈某更改为房屋并未受损的李某,致使陈某一直未领取到坍塌救助款。巡察组随即将该线索移交给镇纪委处置,后该村扶贫协理员孙某因违反群众纪律被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陈某应得救助款。陈某得知消息后十分高兴,这才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我们巡察就是要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想方设法推动问题解决,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切身感受到巡察工作‘疏堵解痛’的效果。”巡察组组长杨春岭表示。(莒南县委巡察办梁娜)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27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