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2021—2022年)》,按照“四个一”(一套培育计划、一套规范机制、一套服务体系、一套支持政策)的路径,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规划提出,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家庭农场达到7万家,省级示范农场达到1500家;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省级示范社达到1600家,规范提升试点合作社1000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村承包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培训机制,每年省级层面培训家庭农场经营者200人左右。鼓励各地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名录管理和服务,实现应录尽录,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构建起省市县三级联建、梯次跟进的发展格局。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确保4个第二批全国试点县如期完成试点任务。组织好国家第三批整县推进试点县的申报和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并积极开展试点。指导第三批200家省级规范化试点合作社提高规范化水平。开展国家、省级示范社监测评价工作,省级示范社稳定在1200家左右。依托4个国家试点县、9个省级整县推进试点县,利用现有条件建立省级农民合作社培训基地,每年培训3000人次以上。(记者郝东伟)转自:河北日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26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