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近日,经山东省委、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正式建立。据介绍,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由省委、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成员单位由组织、宣传、网信、党史史志、文化和旅游(文物)、退役军人等15个部门组成。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承担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将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红色文化保护传承重点工作;每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建立联络员联系机制,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讨论、部署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任务。山东红色资源丰富,全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897处,可移动珍贵革命文物3233件(套),依托革命文物、革命旧址建成红色旅游景区122个,革命博物馆223家。目前,这些红色资源的管理等工作分散在组织、宣传、文物、退役军人等部门,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将实现对各地区、各部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有效整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转自:中国旅游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26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