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投行条线部分专职合规人员薪酬未达标等 华安证券收证监会警示函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合规人员独立性不足,投行条线部分专职合规人员薪酬未达标,部分项目在内核会议前未开展问核工作等违规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合规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中国证监会2022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24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