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明确十大行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记者从海东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海东市制定出台《202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百乡千村”工程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1年及“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要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谋划,补短板、抓特色、早实施、快建设,确保全市重要农产品供给充足,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据了解,“十大行动”重点围绕特色产业、绿色发展、乡村建设、基础设施、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公共服务等十个方面。下一步,海东将在互助土族自治县南门峡镇磨尔沟村、互助县哈拉直沟乡魏家堡村、乐都区碾伯镇下寨村、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川乡峡口村、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阿河滩村、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查汗都斯乡红光下村6个村开展示范村建设,持续打造一批示范样本,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乡村振兴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方案》提出,将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责任制,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95万亩,粮食、油料、蔬菜、肉类总产量保持在53.5万吨、12万吨、70.6万吨、7.52万吨。计划申报产业强镇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个。加快推进青稞产业园、牦牛产业园、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杂交油菜、脱毒马铃薯等高原制繁种面积20万亩,改良家畜55万头只以上。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10个,省级示范社、家庭农牧场各40家,完成土地托管服务6.5万亩。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示范县、中国美丽乡村等创建与推介活动。开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区建设,启动实施农业生产“三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着力打造“黄河彩篮”“河湟硒谷”两大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在民和县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工程。积极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工作,完善建立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目录。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开展互助县、乐都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计划完成15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2个美丽城镇建设,实施120个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11645户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持续提高农民群众住房品质。持续筑牢青海东部生态绿色屏障,完成国土绿化80万亩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平方公里,治理退化草地5万亩。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建立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今年,将持续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依法有序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全力抓好中央财政扶持128个示范村实体类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同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非遗传承和文物保护工作,强化艺术教育,开展文艺精品创作、群众文化活动,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大力培训乡村文化志愿者,培养基层文化能人和乡土文化人才,发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推动乡村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全面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为单元,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开展田间地头实践性教学,扎实推进农牧民教育培训工作,培训高素质农牧民4504人,培训农民工2.3万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9万人次。另外,将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深入落实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乡村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转自:海东日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20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