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宣布取消与郎朗夫妇的代言合作
1月4日晚,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Alice)女士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就在此公告前一天,浪莎控股刚刚发布相关签约公告。根据原合同内容,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浪莎内衣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据媒体报道,此次合作浪莎支付的代言费为275万元(含税),相当于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27%。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20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