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出台
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紧扣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立足动漫产业发展实际并结合市场需求,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从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内容建设、产业结构、动漫企业与品牌培育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对动漫产业今后五年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出台《规划》是动漫产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十一五”期间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国产电视动画片产量从8万分钟增长到22万分钟,动画电影批准备案数量从12部增长到46部,部分国产动画电影票房纪录连续破亿,漫画期刊年发行量从4000万册增长到1亿多册,漫画图书年发行量从3000万册增长一倍以上……另据统计,2011年,我国动漫产业产值达621.72亿元,较2010年增长32.04%,新媒体动漫产值达35.34亿元,占整个动漫产业规模的8%,核心动漫产品出口额达7.14亿元。“客观地说,纵向看,与过去比,从消费能力、市场空间和产量上看,我国已经是动漫大国,”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在发布会上表示,“但从质量、效益和产值上看,横向比,我国与世界动漫强国仍有很大差距,影响和制约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因素仍然很多,如:对动漫产业发展规律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精品力作不多,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品牌;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不强,产业链尚不完整;动漫产业区域发展不平衡;高端创意策划与经营管理人才不足等。”如何进一步发展动漫产业?对此问题,更需要清醒地认识和科学地规划。自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并成立了以文化部为牵头部门的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制定政策、搭建平台、举办活动,为动漫产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此基础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对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情况、所处阶段和瓶颈问题取得了一致认识。因此,《规划》的出台,既是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所有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取得的一致共识。动漫产业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总任务是:努力推动我国原创动漫创意、研发、制作能力大幅提升,动漫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国际竞争力大大提高,发挥市场机制对动漫文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5至10个知名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国内外知名的动漫艺术家和企业家,动漫产业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持续增强,动漫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更加广泛深入,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此外,《规划》还提出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引导原创动漫创作生产;创新盈利模式,完善动漫产业链条;优化动漫产业布局结构;推进动漫技术创新;实施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强化人才支撑;推动动漫产业“走出去”。综观7项任务的详细内容,可以看出:在创作生产方面,提出了通过完善动漫产品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来引导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方向,如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国家动漫精品工程、国产影视动画扶持项目、“原动力”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等;在产业链条方面,特别强调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并从漫画、影视动画、新媒体动漫、动漫舞台剧、应用动漫和衍生产品阐述了“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在产业布局方面,强调区域动漫产业协调发展、动漫会展交易活动合理发展、动漫产业基地园区功能发展;在技术创新方面,支持产学研结合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推广,完善动漫公共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在企业发展方面,提出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带动中小动漫企业同步发展,形成有竞争力的企业群,提高动漫产业整体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在人才培养方面,从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出发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在“走出去”方面,鼓励动漫产品和服务出口,鼓励动漫企业在境外进行资本运作和项目合作。“围绕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迈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题,《规划》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既设定了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又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符合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体现动漫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刘玉珠指出,“动漫强国,是指动漫产业产值、效益良好,创意、质量优秀,品牌、形象突出,企业具有竞争力,消费能力强劲,专业人才不断涌现。”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为了给动漫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保障,全面创造有利于动漫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规划》特别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分别是:加大财政投入、保护知识产权、完善投融资政策、实行税收优惠、加强组织实施。动漫产品数量不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但品牌意识薄弱,动漫市场监管有待加强。《规划》鼓励动漫作者进行动漫产品、形象的著作权登记和商标注册,加大国产原创动漫形象、品牌和衍生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优秀知名动漫产品的保护和数字版权保护,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侵犯动漫知识产权的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划》指出,要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扩大中央财政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鼓励引导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动漫产业的投资,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动漫产业,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动漫产业,参与各类动漫产品的研发、创作、生产及重大项目实施。2008年12月,文化部公布了《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次年12月,首批100家动漫企业通过认定;2010年8月,公布了第一批通过认定的重点动漫产品名单,同年12月,公布了第二批169家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与首批18家国家级重点动漫企业。对此,《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修订完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出台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口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出口动漫产品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出口退(免)税政策,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可按规定予以抵扣。“总的来说,《规划》基于对国内外动漫产业发展的客观认识,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实现途径,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将发挥引导动漫产业发展方向、保障动漫产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刘玉珠表示。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8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