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锅头酒业虚假宣称“皇家贡酒”被罚
近日,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罚款20万元。据悉,当事人生产的“永丰牌”42度北京二锅头(黄龙)白酒、42度北京二锅头(出口型小方瓶)白酒、42度六六大顺北京二锅头白酒、北京二锅头小粮窖42度白酒、北京二锅头经典鸿运50度白酒、北京二锅头经典鸿运46度白酒等多款酒瓶瓶身、酒盒外包装上标注“源自1163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宫贡酒”字样,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无连续性、继承性、可追溯的历史记载。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7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