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为历史建筑修复立“规矩”
2月22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该委近日发布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简称《导则》),计划今年3月起施行,以引导和规范我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活动。据了解,我市先后发布5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超过600个历史建筑被纳入保护体系。加强对这些建筑的修复修缮,可以更充分展示重庆地域建筑特色,延续城市文脉,为群众留住“美丽乡愁”。《导则》要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前应开展查勘、测绘、检测、评估等前期工作,确定历史建筑保护价值、残损程度、安全性等级及相关修复建设依据。此外,历史建筑修复各阶段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提升修复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导则》同时要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时,应优先并充分利用原建筑材料;使用替代材料宜选用与原建筑材料相同历史时期的同类材料;新仿制、加工的材料的安全、耐久、环保等主要性能应不低于原建筑材料,且其表观特征应与原建筑材料相同或相近。严禁外移或砍伐场地内的老树、古树,新增树种及其布置方式应与历史建筑场地风格、历史文化传统协调、统一。此外,历史建筑的结构加固设计宜按30年考虑。到期后,如经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可延长其使用年限。不仅如此,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时,除对建筑原有木构件进行白蚁治理和预防外,还应对新增木构件采取白蚁预防措施,并将周边园林树木、绿地列为控制范围。《导则》还要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前应拍摄并保存原建筑物各部位、节点等历史要素的照片、影像资料;施工时应加强观测和监护,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工程的竣工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归档,作为历史建筑日常维护的依据。(记者廖雪梅)转自:重庆日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5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