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市公司重要公告集锦:华润三九拟62.12亿元购买天士力28%股权
重要公告华润三九:拟62.12亿元购买天士力28%股权工业富联:上半年净利润87.39亿元,同比增长22.04%氯碱化工:拟发行不超过40亿元可转债宁波建工:拟购买宁波交工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深康佳A: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沪市重要公告:氯碱化工:拟发行不超过40亿元可转债氯碱化工(600618)公告,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双氧水法环氧丙烷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工业富联:上半年净利润87.39亿元,同比增长22.04%工业富联(601138)发布业绩快报,2024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660.91亿元,同比增长28.69%;归母净利润87.39亿元,同比增长22.04%,基本每股收益0.44元。宁波建工:拟购买宁波交工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宁波建工(601789)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交投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交工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交工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坤彩科技:与漳州市商务局、国际资源有限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意向书坤彩科技(603826)公告,近日,公司与漳州市商务局、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在南非约翰内斯堡签署《钒钛资源基地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意向书》(简称“框架协议意向书”)。公司拟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开采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收购的南非马坡斯(Mapochs)矿场资源,并拟依托漳州市码头港口资源,进口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并在当地开展原材料相关的研发制造业务。项目预计2025年可实现年吞吐量1000万吨及配套选矿项目投资,预计2030年可达到年吞吐量6000万吨,可产出5000万吨高品位铁矿石、500万吨高品位钛精粉、10万吨五氧化二钒。深市重要公告:*ST美吉: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ST美吉(002621)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16日至6月13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5日被摘牌,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亚联发展: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8月5日停牌一天亚联发展(002316)公告,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亚联发展”变更为“ST亚联”。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8月6日开市起复牌。华润三九:拟62.12亿元购买天士力28%股权华润三九(000999)公告,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和悦、天津康顺、天津顺祺、天津善臻、天津通明、天津鸿勋合计购买其所持有的天士力4.18亿股股份(占天士力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8%)。交易完成后,天士力控股股东将由天士力集团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本次交易现金购买的标的股份拟定的每股转让价格为14.85元,对应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62.12亿元。深康佳A: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深康佳A(000016)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8月1日、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蜀道装备:与重汽成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蜀道装备(300540)公告,公司与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简称“重汽成商”)于8月2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在业务、市场、渠道、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在氢能源商用车业务板块进行深入合作。合作内容包括联合申报氢能源商用车推广项目、共同研发新型氢能源商用车产品、联合推动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的推广等。该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清洁能源运营板块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业务布局。华亚智能:重组事项获深交所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华亚智能(003043)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简称“重组事项”)获得深交所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贵州轮胎:控股股东承诺延长不减持公司股份期限贵州轮胎(000589)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延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期限,自2024年8月30日起十二个月内(即2024年8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27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