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人头”获利近300万被判刑 戳破了直播行业的泡沫
这不仅是对那些动了歪心思的从业者发出警示,同时也在警示行业:直播行业不能再沉迷于虚假的数字游戏了“这个玉米真的很好吃”“这款粉底我用过,很服帖”“主播太棒了”……你可能想不到,屏幕上那些买家和商家的对话、买家的夸赞,可能是一个刷手同时操作几十个号发出来的好评。近日,宁波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浙江首批因造假手段操控软件虚增直播间人气被判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其中,王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根据披露的案情,王某的业务于2022年底就开始。当时王某听说给直播间“助阵”很赚钱,便向长沙某科技公司购买了大量手机、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翻墙工具和“云控软件”,在鄞州区多地设立群控机房,雇佣杨某某等人为工作人员,操作接单系统和群控软件。一旦接到增加虚假人气的订单,他就利用操控软件,让机房里的大量手机进入指定直播间“充人头,增人气”。一台手机每天收费6.65元,两个工作室加起来差不多有4600台手机,不到四个月就收入近300万元。这一波操作既先进也原始。先进之处在于,与以往“拉人头”进入直播间增加人气的情形不同,这个只需在电脑上使用“云控软件”,就能操控机房里上千部手机自动进入某短视频平台直播间,并进行关注、点赞、评论等任务;原始之处也在于,看似眼花缭乱,说白了就是常见的网络水军,去刷一些虚假的流量。这种“生意”看似来钱快,却是违法的。《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王某也因此获刑,不仅生意灰飞烟灭,他还要付出法律上的沉重代价。如今水军产业可谓猖獗,类似的案例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去年9月,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成功打掉一个为直播带货提供虚假宣传服务的犯罪团伙,发现在一个30人的直播间中竟有28人是水军;去年2月,西安警方打掉一“网络水军”团伙,专案组发现这是一个规模近200人的特大“网络水军”团伙。去年11月公安部曾公布,至数据发布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已侦办“网络水军”相关案件800余起,关停涉案网站平台1200余个,涉案金额总计80余亿元。水军之所以屡禁不止,客观上也反映了直播行业的需求量之大——正因为有大量的订单,所以才吸引了如此之多的人铤而走险。按照《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但这些水军的频频出现,或许也说明,直播行业的部分从业者并没有遵守这项规定,也没能克服对流量的渴望,共同参与并制造着一种虚假繁荣。如今连续破获的水军案件,其实也戳破了直播行业的泡沫。这不仅是对那些动了歪心思的从业者发出警示,同时也在警示行业:直播行业不能再沉迷于虚假的数字游戏了。看似无比热闹的直播间,背后可能是各大主播、工作室相互内卷,各路水军推波助澜的结果,这除了滋生“4个月获利近300万”这种黑色产业之外,并没有产生多少正向的经济价值。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案件也有助于人们以更加理性的态度来看待直播业态。直播间里紧张刺激、高潮迭起、消费欲望被快速调动的氛围,很可能不过是营造出的裹挟技俩罢了。消费者对此不妨多留一些心眼,多抱有一丝警惕,别轻易地掉进陷阱里去。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清波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23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