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出台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新政 联动澳门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记者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了解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日印发,该措施从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引育、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创新生态等六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扶持措施,推动琴澳科创产业协同创新。推动琴澳产学研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从支持澳门高校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三个维度,构建了服务产学研全过程的创新平台体系。其中提及,对澳门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合作区建设微电子、智慧城市、转化医学、先进材料、新型能源等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给予一定的建设资助。对合作区企业联合澳门高校产学研示范基地共建联合实验室的,给予单个联合实验室最高200万元资助。此外,合作区支持科技企业在琴澳双城发展,对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科技类资助的合作区企业,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可获800万元资助;对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潜力型科技企业、成长型科技企业、重点科技企业认证的,分别给予合作区企业一次性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奖励。重金激励创新平台与载体建设合作区将推动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重大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的科研平台落地,给予每个平台最高1亿元的资金支持,并支持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在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围绕产业细分领域的专业孵化器,按照其建设总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此外,对新获认定的国家、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以及对孵化载体引进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优质企业,给予单个孵化载体年度最高300万元奖励。全方位培育创新型成长型企业《若干措施》从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引育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培育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其中提到,合作区通过面向全球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具备关键核心技术、良好产业化前景的创新项目落户合作区或澳门,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亿元支持。对首次认定及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对纳入合作区规模以上统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且连续三年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研发费补贴;对通过认定或新迁入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400万元、300万元、80万元奖励。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双管齐下合作区支持创新主体攻克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对引领性和突破性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同时,积极推动合作区企业与澳门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若干措施》设置“琴澳产学研合作项目联合资助”,对经琴澳联合征集、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立项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于国家或广东省及澳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合作区提供高额配套资助,确保科研资金充足。此外,还设立1亿元研发费用补助资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最高可达500万元。《若干措施》还提出,对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应用场景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建设单位最高500万元资助,推动全球新技术新产品来横琴转化落地。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桥梁推动国际创新合作是《若干措施》的重要着力点之一。合作区积极引进外资研发中心,对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提供最高1000万元奖励,以吸引跨国公司区域研发总部入驻。同时,支持合作区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对经认定的境外研发机构,给予合作区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在澳门和葡语系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奖励额提高至120万元。合作区还鼓励设立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对获科技部授牌的平台运营单位给予连续3年、每年100万元补贴,推动科技企业“引进来,走出去”。营造优质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合作区致力于打造低成本科技创新空间,对科技类机构可提供连续最长60个月的租金补贴,对购置办公用房的科技企业给予购房款20%的补贴,给予累计最高2000万元补贴。同时,强化科技金融支持,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前沿技术企业,对获得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的科技企业给予投资额5%的奖励,最高50万元。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方面,合作区对专利授权、获专利奖及商标等给予丰厚奖励,鼓励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来源:珠海特区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22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