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政策措施出台
近日,自治区出台《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实施科技创新突破、产业群链升级、项目增量提质、智改数转赋能、企业培优育强、绿色低碳转型、园区能级提升、开放引领发展等八大行动,以最大力度支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扎实做好“原字号”“老字号”“新字号”“外字号”四篇强产业大文章,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政策措施》,2024—2026年,我区每年将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投资补助、资金奖励等方式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企业数字化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梯度发展、企业市场开拓、企业贡献奖励和地方考核奖励等。支持工业科技创新。对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制造业创新成果大规模工业化应用项目,自治区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生态建设。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引领带动作用的制造业重大产业标志性工程,自治区本级财政支持工程所在市设立相关产业基金。统筹全区能耗指标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设立2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用于开展重大工业项目征地拆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加大工业项目融资支持力度。自治区本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项目予以融资支持,对项目建设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融资补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从扩大生产、降本增效等方面对企业稳增长开展支持。推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政策。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扩大工商业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配套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或子项目,以总投资额为基数,所配套服务的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工业投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别是其5倍、10倍以上的,给予每个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或子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解决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制造业企业梯度发展。支持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制造业企业梯度发展;对获得国家初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广西名优工业产品,对产销对接、参加国内国际展览展销等给予支持。加强政策集成和兑现。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大力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压缩申报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兑现效率。建立实体经济服务员制度,畅通企业反映诉求渠道,推动企业问题协调解决,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贯彻,推动惠企政策兑现到位。加强工业振兴工作考核评价。每年将对推进新型工业化成效突出的市、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产业发展资金、产业发展要素指标、稳增长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稿源:广西日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21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