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预付消费“馅饼”变陷阱
新春伊始,各大商家纷纷开启新年储值促销活动。而近日某知名连锁超市却被爆出通过增设储值卡消费条件、限制储值卡使用范围的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引起广泛关注。在预付式消费场景中,为何消费者频频“受伤”?所谓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向经营者预先支付一定款项,在后续获得商品或服务后,由经营者从上述款项中扣除相应部分。这一模式能够刺激消费,帮助商家锁定客源、回笼资金,受到零售、餐饮、培训等服务行业的广泛欢迎。同时,消费者也能获得商家给予的折扣、礼赠等,可谓是互利共赢,本无可厚非。然而,这种改变了传统“钱货两讫”的消费模式也蕴含着天然风险。消费者由于已预先付款,让渡了交易决策中的主动权,一旦商家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其本身缺乏契约精神,就会出现通过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产品或服务单价、限制储值金使用范围等方式变相减损预付费金额的可能。更有甚者,可能以“分期付款”名义忽悠消费者借贷储值,或拒绝退回消费者未消费款项,或直接跑路。当上述涉嫌欺诈乃至诈骗的套路发生,消费者由于缺乏证据及商家信息,在维权中易陷入被动。除损害消费者个体权益外,预付式消费套路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愿意提前支付款项,固然有商家让利的吸引,但背后蕴含的是对商家产品服务的肯定、期待以及对其声誉的信赖。层层套路却消耗了消费者的信任,拉高了市场主体的戒心。试想,若消费者总是掉入那些“优惠坑”,谁还会再选择预付式消费?而当社会诚信被极大破坏、消费风险与交易成本高企时,促进消费与扩大内需也就成为空谈。预付式消费纠纷的高发性、小额性特点,决定了此类纠纷事前预防效果优于事后救济。这需要相关部门下足“绣花”功夫,在做好监管执法与纠纷化解等日常工作外,不断尝试新手段、新技术以推动治理创新。例如,北京市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推行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降低纠纷产生可能;江苏省则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单张预付卡限额、经营者担保义务、消费者退卡权利以及商务部门主管责任,规范市场中的预付费交易行为。当前,仍处于试点阶段的数字人民币在规范预付式消费方面也展现出巨大潜力,其拥有的智能合约功能可实现预付款在实际消费后再划拨至商家的效果,从技术层面断绝了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消费者自身仍是防范预付费套路的第一责任人。面对商家给予的优惠礼赠等诱惑,消费者应理性评估自身的实际需求与消费能力,避免冲动消费。在预付费用时,消费者应观察商家的经营状况,与其提前确定预存费用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退费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并索取发票或保留聊天、支付记录截图,涉及大额款项时要签订纸质合同,防患于未然。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1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