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史上被称为‘草圣’的是谁?
张旭:唐代大书法家、有“草圣”之称 张长史,即张旭,唐吴郡(江苏苏州)人,生卒年月不详。字伯高,官至金吾长史,故世称张长史。喜饮酒,往往大醉后挥毫作书,或以头发濡墨作书,如醉如痴,世人称之为“张颠”,与李白、贺知章、李适之、李进、崔宗之、苏晋、焦遂称为酒中八仙。他精工楷书、草书,尤以草书称著。他的书法得于二王,而又独创新意。楷书《郎官石柱记》,取欧阳询、虞世南笔法,端庄严谨,不失规矩,展现出楷书的精妙。《宣和书谱》中评说:“其名本以颠草,而至于小楷行草又不减草字之妙,其草字虽然奇怪百出,而求其源流,无一点画不该规矩者。” 他得书法得之于“二王”而又能独创新意。他的楷书端正谨严。规矩至极,黄山谷誉为“唐人正书无能出其右者”。若说他的楷书是继承多于创造,那么他的草书则是书法上了不起的创新与发展了。韩愈说:“旭善草书,不治他技故旭之书,变动如鬼神,不可端睨。”杜甫在《八仙歌》中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他能把书法艺术升华到,用抽象的点线去表现书法家思想情感高度的艺术境界。在书法艺术中,他的字貌似怪而不怪,关键在于点画用笔完全符合传统规矩。可以说,他是用传统技法表现自己的个性,而在书法上成了有创造力的无愧于自己时代的书法家。博大清新,纵逸豪放之处,远远超过了前代书法家的作品,具有强烈的盛唐气象。 张旭性格豪放,嗜好饮酒,常在大醉后手舞足蹈,然后回到桌前,提笔落墨,一挥而就。 有人说他粗鲁,给他取了个张癫的雅号。其实他很细心,他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所触到的事物,都能启发写字。偶有所获,即熔冶于自己的书法中。 当时人们只要得到他的片纸支字,都视若珍品,世袭真藏。那时候,张旭有个邻居,家境贫困,听说张旭性情慷慨,就写信给张旭,希望得到他的资助。张旭非常同情邻人,便在信中说道:您只要说这信是张旭写的,要价可上百金。邻人将信照着他的话上街售卖,果然不到半日就被争购一空。邻人高兴地回到家,并向张旭致万分的感谢。当时人们把张旭的草书与李白的诗词,斐旻的剑舞合称三绝。 他的传世书迹除楷书《郎官石柱记》外,草书有《肚痛帖》、《古诗四帖》等,较为著名。 1、《肚痛帖》:单刻帖。无款。草书,6行30字。此帖用笔顿挫使转,刚柔相趣济,内撅外拓,千变万化,神彩飘逸,极官情趣。 2、《古诗四帖》:墨迹本。无款明董其昌定为张旭书。草书,此帖雄强奇伟,笔势纵逸。董其昌评说:“有悬崖坠,急雨旋风之势。”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13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