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ACH分公司丢失81份发票被罚
近日,蔻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因丢失8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非定额发票)全部联次,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罚款1001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全部联次的纳税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对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1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