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中标价耗材采购制度
作为医疗器械采购部门,在执行采购工作中必须以满足临床实际需要、确保质量安全为前提,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因此,对医疗器械管理做出如下规定:一、医疗器械的购入应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资质齐全的合法企业进货。严格审核医疗器械及销售人员的资质证明。二、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管理1、使用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年度购置计划表,大型医疗设备要有可行性论证报告。2、器材科根据科室的购置计划和论证报告进行汇总和综合平衡,按审批权限,报上级主管领导。3、按主管领导审批后的购置方案,同时根据资金来源不同,由器材科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中介机构进行公开采购,或组织院内专家进行公开论证采购。4、采购的所有医疗设备都应签订购销合同及保修协议,并将资料及时归档,由专人进行保存。三、一次性医疗耗材的采购管理一次性医疗耗材的采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1、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耗材的管理近年来北京市卫生局对通用医疗耗材采取了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因此,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1)凡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医疗耗材均采购中标品种,并由中标配送商配送。(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并将中标价及时通知物价管理部门。(3)执行网上采购,并将采购医疗耗材的资料保存。2、非中标特殊品种的采购管理不在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内的一次性医疗耗材,按常规采购程序执行。 对于新的一次性医疗耗材,采取如下措施:(1)申购使用新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必须由使用科室提交书面申请。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2)供应商资质齐全后,由使用科室对新产品进行试用。(3)试用后如反映良好,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产品价格的确定。(4)少量采购新产品。(5)如在少量新产品使用过程中无问题出现,则进入正常采购流程。四、所有采购的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的票据,做到票货相符。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05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