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培养小学低年级学生学习数学的良好习惯
数学学习习惯是指学生在长期的数学学习过程中逐渐养成并且不易改变的学习行为。学生能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他们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良好学习习惯的形成不仅直接影响到数学教学任务的完成,而且对学生今后的学习、工作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即是小学数学教学的要求,也是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迫切需要。多年的教学实践使我深刻体会到,要注重培养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使他们学会学习,掌握学法,不仅可以提高数学学习的效率和质量,而且可以增强自身素质和能力,对于学生终身学习、今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是每一位数学教师的重要任务。“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要培养学生计算仔细、书写整洁、自觉检验以及独立完成作业的学习习惯”。其实,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还有好多方面,我们应该进一步拓宽它的范围,根据小学生的心理及年龄特点,结合自己实际教学工作中的体会,我认为小学低年级教师应该着力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习惯。一、养成良好的课前准备习惯。课前准备是上好一堂课的前提,尤其是低年级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为了让学生做到课前准备充分,我们要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经常检查、督促、讲评。我在对低年级学生进行课前准备训练中,采用多表扬、多奖励的措施。例如:上课铃声停止前,哪一个小组将课本、练习本及必需的文具和学具准备好,并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我就会给该组表扬并每人奖一颗小星星,这样经过一段时间训练,使学生逐渐“习惯成自然”,养成了良好的课前准备习惯。二、养成专心听讲的习惯专心听讲是主动参与学习过程,积极思考的基础,也是提高课堂学习效率的前提。因此教师要培养学生上课专心听讲的习惯。上课专心听讲主要包括看、听、想、做四个方面。所谓看:就是看老师演示、板书和动作;听:就是注意听老师的讲课和同学的回答;想:就是想老师所讲的内容,提出的问题以及同学发表的意见;做:就是动手操作和做练习;为了培养学生上课专心听讲的习惯,首先应要求学生听课时,不要思想开小差或做小动作,集中注意力;其次,要求他们认真听其他同学回答问题,仔细研究他们回答是否正确,有没有需要补充的;再次,要仔细观察老师的演示和板书,并按老师的要求认真的操作学具,做好练习。良好的听讲习惯要着力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培养:(一)、独立思考的习惯数学是思考性极强的一门学科,在数学教学中,必须使学生积极开动脑筋,乐于思考,勤于思考,善于思考,逐步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要使学生独立思考,首先,要选好思考的内容。思考内容一般在知识的关键处,通过设计提问的形式出现。例如,教学100以内的两位数加两位数进位加法口算时,学生通过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列式解决时,32+29=想一想,你是怎样计算的?这样通过一个问题,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地探索计算方法,培养了独立思考的习惯。为了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在提供思考内容的同时,还必须给予足够的思考时间。在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5633961一般情况下,当老师提出问题后,思维敏捷的学生能很快应答,这时为了照顾到中、差生,应该多留一些时间让大家思考,等待有大部分学生举手后,再根据情况,让不同层次的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也可让那些没有举手的学生回答,让他们说说怎样想的,有什么困难,以促进他们开动脑筋想问题。在提问时,应尽量照顾到全员参与,并且还要注意调动全班学生的积极性。(二)、善于质疑的习惯在数学学习过程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质疑问难,是学生创造性学习习惯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爱因斯坦曾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质疑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创新的基础,善于质疑的学生,善于发现问题。对学生质疑习惯的培养,教师要言传身教,要教给学生在哪里找疑点,一般来说,质疑可产生在新旧知识的衔接处、学习过程的关键处、算法规律的结论处等。在数学课堂上,教师应经常设计“自由提问”环节,鼓励学生变换角度,多提问题,相互自由解答疑问、解决问题。(三)、乐于实践的习惯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小学低年级学生的思维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正处在向抽象思维、逻辑思维发展的过渡阶段,他们的抽象思维需要在感性材料的支持下才能进行,因此,必须重视培养学生乐于动手、动脑、动口的良好实践习惯,使学生通过看一看、摸一摸、拼一拼、摆一摆、折一折、讲一讲来获取新知。例如在学习“角的初步认识”时,角的大小与两边的长短有没有关系?这个问题就可以通过动手操作自制的活动角,边操作、边观察、边交流,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开展这样的学习活动,就能使学生养成手脑结合,乐于实践的学习习惯。(四)、合作性学习习惯互助性学习是新课程实施以来小学生学习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精神、沟通交流能力、团队观念和创新意识。在数学学习中,学生可以通过课堂合作实验、共同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01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