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推进校园服饰特色产业发展七大"意见路线"
近日,省工信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商务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园服饰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七大“意见路线”,推进我省校园服饰特色产业加快发展。这七大“意见路线”包括:加快龙头企业培育,对企业生产校服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15亿元、20亿元的,当地工信部门可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产业园区5G网络、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园区、集群整合各类资源,搭建线上线下一体的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对有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融合发展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奖励;创新市场营销渠道,加快培育新零售业态,加强校服采购管理,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加强品牌质量建设,依托石狮、惠安等特色产业名镇、基地,打响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对新获得国家和省级“质量标杆”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30万元奖励;强化创意设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不超过8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各地举办校园服饰设计大赛;加强行业发展服务,开启“直通车”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困难问题,支持校服行业商协会规范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开拓。稿源:福建日报 原文链接://shuzhiren.com/post/18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