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二锅头因虚假宣传被罚20万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罚款20万。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生产的多款“永丰牌”二锅头白酒外包装上标注“源自1163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宫贡酒”等字样,但其提供的相关材料无连续性、继承性、可追溯的历史记载,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虚假提高了自身美誉度,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利益,误导了消费者。据天眼查,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014.6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加工、销售白酒、黄酒、调料料酒、葡萄酒、矿泉水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程学昌,同时也是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34.2%。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该公司还因为生产标注“一带一路”字样的灌装白酒被罚款16.5万元;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罚没7.3万元。历史行政处罚显示共有11条,处罚金额达423.54万元。 原文链接:http://shuzhiren.com/post/17241.html